入馆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参观公约。凡自愿入馆参观者,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参观公约。一、游客凭有效证件(如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士兵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)经登记后有序入馆。军人、残疾人、老年人、未成年人(须有监护人陪同)优先。
二、衣冠不整者、酗酒者严禁入馆。
三、严禁携带宠物入馆。
四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入馆。
五、自行车、童车、婴儿车不得入馆。
六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维护馆内庄严肃穆氛围,不得高声喧哗。
七、严禁在陈列室内吸烟,不得乱扔果皮纸屑。
八、严禁在纪念馆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九、爱护馆内公共设施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